一、有关当事人:
原告: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农村信用社
法定代表人:黄文忠
住所:江北区建新北路70号
委托代理人:熊昭,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主任
被告:重庆市江北区百货公司
法定代表人:曾荣建,职务:总经理
住所:江北区建新东路1号
被告:重庆飞鹏商贸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曾荣建,职务:董事长
住所:江北区建新南路2号华音大厦3楼
委托代理人:伍旭,该公司总经理
被告: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
法定代表人:吕中银
住所:江北区建新东路54号(白云大厦21楼)
委托代理人:伍柳旭,毛怀山,该局干部
二、案情简介:
重庆市江北区百货公司(以下简称江北百货)于1998年7月1日向重庆江北区观音桥农村信用合作社(以下简称观音桥信用社)借款241万元,借期一年,月利率0.924%,双方签订了《抵押借款合同》并公证。2001年4月9日,江北百货又向观音桥信用社借款130.56万元,借期一年,月利率0.73125%。其后,江北区百货公司在江北区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的“重庆市江北区百货公司企业产权转让实施工作小组”的领导下进行了企业改制,并于2001年8月1日被江北区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。2001年10月23日,江北区财政局作为出卖人与买受人重庆群颂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《企业产权转让合同》,并进行了公证。该公司约定:原江北区百货公司的债务由群颂商贸公司承继,转让收益作为国有资产归属江北区财政局。2001年11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