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列春 律师

法学专业:湘潭大学法律本科 法学学士
专业擅长:企业培训;战略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、组织机构管理、风险管理等管理咨询业务; 公司实务、劳动法律事     务、民事侵权赔偿、保险、物流等领域法律事务。
自我评价: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,在大型外资企业金光集团(APP)金鑫纸业有限公司任法务主管两年,对公司法律事 务、劳动法律事务有较深入的研究,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。之后执业于中国改革的前沿——广州,在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师从叶乃夫律师。刘列春系重庆同时具备律师资格和管理咨询师资格的律师之一(重庆市至2008年6月仅三名),能够将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有效的结合起来,为企业提供卓有成效的顾问服务 刘律师先后为包括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、广东港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广东源基建设有限公司、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、广州沸点广告有限公司、人与物流杂志社等企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先后处理了戴某诉PICC、余某诉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、北京冶科岩土技术公司诉中山普尔斯马特、创视达广告诉上海华音等数十件民商事案件及毒品案件。刘律师系重庆市湖南商会维权律师、渝北区鸳鸯街道所辖社区义务法律宣传员,2007年进入重庆执业以来,为社区和企、事业单位提供了多次培训,为恒生手外科医院、千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通达汽车有限公司、伟舟运输有限公司、蓝剑物流有限公司、赢材货运有限公司等企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了优质、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     刘律师热忠于公益普法事业,以“提高市民法律意识,创造和谐人居环境”为目标。
     刘律师责任心强,法律管理两手抓,以“提升企业价值”为担任企业顾问的宗旨。
     刘律师具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丰富的庭辩经验,能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。
     刘律师愿与有志为社会奉献的朋友共成长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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